欧盟18日对谷歌开出第二张罚单。高达43.4亿欧元(约合50.6亿美元)的罚单堪称天价。
该罚单以几乎两倍的金额,刷新了一年前的纪录。去年6月27日,由于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的谷歌购物,在竞价购物服务领域滥用市场竞争地位,欧盟决定对谷歌开出第一张24.2亿欧元(约合27亿美元)的历史最高罚单。
本次的处罚理由颇引人注目:谷歌通过安卓系统强化其在搜索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。这意味着欧盟对谷歌的处罚已经从一年前的一般搜索服务,全面升级到移动互联领域。处罚决定称,欧盟委员会(下称“欧委会”)要求谷歌在发出此决定的90日内结束非法行为。欧盟将密切监督谷歌的合规,如果谷歌没有确保合规,则谷歌母公司Alphabet将面临每日最高5%(全球营业额)的罚款,谷歌也会面临欧盟各成员国的民事诉讼。
欧委会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·维斯塔格(Margrethe Vestager) 自上任以来便以作风稳健强势闻名。
自去年第一张罚单落槌以来,维斯塔格便在多个场合对第一财经记者称,除了垂直搜索服务安卓(Android)案,该团队还在积极关注搜索广告(Adsense)案进展。“我不能提前判断这个正在进行调查的结果,这将持续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优先任务。”其发言人再次对第一财经记者说。
谷歌方面表示,将对该裁决提起上诉。谷歌代理律师莫里兹·杜曼斯(Maurits Dolmans)对第一财经记者评论称,“我确实觉得罚金毫无理由地高,根本就不应该有罚金。”谷歌发言人阿尔·维尼(Al Verney)则表示:“安卓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更多选择,而不是限制了选择。我们将对欧委会的裁决提出上诉。”
7月19日,特朗普称,“欧盟刚刚对我们的一家伟大公司谷歌罚款50亿美元,他们占了美国的便宜,但是不会太久。”
欧盟给出的三点处罚理由
谷歌到底为何受到处罚,这次维斯塔格给出了三点理由。
该案涉及谷歌对于移动设备制造商和网络运营商施加的三种限制,以保证流量引入谷歌搜索。一是谷歌要求设备厂商预装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作为获得其应用商店Play Store许可的条件;二是谷歌向一些大型设备厂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支付补偿,条件是在设备上独家预装谷歌搜索;三是谷歌禁止那些希望预装谷歌应用的设备厂商,销售运行装有安卓系统的可替代版本(即所谓的安卓分叉“Android forks”)的智能移动设备。
“通过这种方法,谷歌将安卓系统变成一个工具,来加强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。这些行为已经阻止了竞争对手基于价值来创新和竞争。他们阻止了欧洲消费者获得重要的移动领域有效竞争的福利。这是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的行为。”维斯塔格说。
而在安卓的市场支配地位分析中,欧委会称,去年的分析显示,在大部分欧盟成员国中,谷歌搜索占据90%的市场份额,而且搜索领域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。本次,谷歌在全球可许可的智能移动操作系统市场中(除中国外)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拥有的市场份额达95%。
针对谷歌所称的与苹果iOS的竞争关系,欧委会分析认为,作为一款可许可的操作系统,安卓系统与iOS系统或黑莓系统不同,因为这两种系统仅被纵向整合的开发者独家使用。因此,安卓与iOS或黑莓不属于同一个市场,后两种系统无法被第三方设备厂商获得许可。
此外,根据欧委会调查,谷歌在全球安卓移动操作系统的应用商店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(除中国外),谷歌的应用商店Play Store在安卓设备下载应用中占据90%的份额。这个市场也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,而且谷歌应用商店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不受苹果应用商店(App Store)的影响,因为App Store仅能在iOS设备上使用。
面对未来,维斯塔格还谈及欧盟正在进行的相关业务:大数据保护规则以保证数据不被滥用,保证在线平台能够以一个透明的方式运作。
“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和今天的决定都基于一个原则,在欧盟,公司必须根据自身价值竞争。所有公司都欢迎在我们的统一市场做生意,但是必须遵守反垄断规则,保护欧洲消费者和有效竞争。”她说。
更多人则在关注,谷歌在欧盟的麻烦会不会只是一个开始。特朗普上任前,2016年5月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官员已再次提出谷歌是否滥用其互联网搜索市场统治性优势的问题,这也意味着在结束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三年多之后,FTC将重启对谷歌的调查。2013年初,备受各界瞩目的FTC调查谷歌涉嫌垄断一案尘埃落定,这一长达19个月的“马拉松式”调查最终以谷歌“毫发无损”的结果到达终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