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岁的吴秀波正经历着至暗时刻。
此前婚外恋风波沸沸扬扬之际,谁都没想到一场商业杀机正步步紧逼:纠纷近一年、金额近10亿《大军师司马懿》收益分配案件被正式摆上台面!
由于吴秀波正处于舆论漩涡中心,这起商业纠纷不出意外地引发热议,将吴秀波和其投资的不二传媒摆在了舆论的放大镜下。
尽管此后不二传媒回应称法人代表伙同投资方诈骗,但先发优势已失,也只是让这起资本局中局更加扑朔迷离。
吴秀波独吞9亿多收益?
《大军师司马懿》中,男主角司马懿运筹帷幄,为了匡扶天下隐忍沉着、步步为营;现实中,作为演员的吴秀波亦早就开始布局,进军商界出击资本市场。
和多数明星一样,2015年,吴秀波也在霍尔果斯成立了不二文化传媒公司。该公司参与电视剧《虎啸龙吟》、《大军师司马懿》、电影《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》等的制作发行。
其中,2017年6月播出的《大军师司马懿》火爆荧屏,狂卷30亿播放量,仅网络平台和电视台购买播放权收益就高达9.5亿元,这还没有算上二轮售卖和广告收入。
本来这是一起发大财的喜剧,但投资方一纸诉状,令《大军师司马懿》近10亿元收益分配成“罗生门”:多份协议被资各方互相指控虚假协议,发行收入究竟怎么分成了悬疑。不二文化更是深陷多起诉讼案件。
查阅资料,《大军师司马懿》出品方为盟将威影视、华利文化传媒、不二文化、印纪娱乐传媒。其中,吴秀波控股的不二文化还是主要制作方、投资方。
但第二部《虎啸龙吟》还未上演,2017年10月,出品方之一的华利文化以投资合同和收益分配争议,将另一大投资方盟将威(为当代东方子公司,吴秀波有参股)、不二文化告上法庭。
这事曝光度并不是太高,但偏偏在吴秀波闹出桃色绯闻后,曝光度提升!当时焦点在于不二传媒法人因伪造公章被带走,让人感觉这公司管理太混乱了~
随后有消息称不二文化通过一系列“协议”在影片收入中获取了高达95%的项目投资份额和收益权、直接导致当代东方、长城影视、印纪传媒等多家影视公司业绩与资本运作受损。
仅从当时消息看,大伙儿感觉吴秀波不仅撩妹有一手,连商业手段也玩的风生水起啊~
老实说,金妹儿第一反应是纳闷,啥“协议”这么霸道,就是颇有非议的资本市场AB股架构也只是保证控制权,收益不受影响。
不二文化在“协议”上“玩手段”要么是商业欺诈,要么就别有内情。
不二回应事情反转!
此后,对桃色绯闻一言不发的不二文化于27日晚间回应了这起纠纷,里面的信息量很大:
金妹儿来梳理不二文化这份回应吧:
1、2015年12月14日,江苏华利和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约定各出资50%出品《大军师司马懿》,风险收益共担。
2、为了承制《大军师司马懿》,吴秀波与两家出品方协商,成立不二传媒。当时担任投资方江苏华利副总经理的张坚主动提出出任不二的法人。由此变成华利、盟将威、不二三方出品了~
3、2016年2月开机拍摄后,华利没有按时按合约交款。拍摄过程中,因超支达64%,(有报道称成本一共4亿计算)华利决定退出投资,转让其45%的投资权给不二传媒,仅保留5%的前期剧本投入作为份额。
4、张坚全权代表华利,于2016年6月完成了涉及三方的投资权益变更和转让协议的签署。协议签署后,原本的承制方不二公司持有该剧95%份额的投资收益权。盟将威也通过协议将投资收益权转让给不二。
所谓的不二文化拥有95%投资份额和收益权就是这么来的(50%+45%)。
后面却来个大转折:
2017年9月,《军师联盟》已经完成发行工作。华利实际控制人金宏星却指出,之前的协议系张坚私刻公章,不认可协议内容。
并提出根据另外两份协议内容,要求不二支付该剧全部收益的50%,因为这是最初华利50%投资权的应得收益。
花了2个亿补加投资的不二肯定不干,表示对此两份协议并不知情,并开始清查账目。
2017年10月,不二认为张坚和金宏星是伙同作案,实施合同诈骗,并向新疆伊犁州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
从不二这份声明看,事实是这样的:
刚开始江苏华利确实是50%份额,但拍的过程中成本超标,华利不干了要退出,于是将45%份额卖给不二,签了协议,哪晓得后面《大军师司马懿》火爆,华利看到赚大钱就反悔了,去告不二~
暂且不论信息真实与否,但金妹儿注意到一个细节:即不二文化法人代表张坚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。
首先,张坚是原告江苏华利的副总经理,后来又担任被告不二的法定代表人和《大军师司马懿》的制片人。
从身份看,张坚既是华利的高管,又是不二的重要管理人(负责财务管理)。
然后,在华利转让投资份额给不二时,张坚代表华利和不二签署转让协议;
此后华利要求分享50%投资收益又拿出的两份发行协议是华利老总金宏星和张坚签的。
注意,虽然华利拿了两份发行协议,但事实上发行工作已经由不二完成了。
也就是说,张坚一边代表华利和不二签协议,后面又代表不二(不二称不知情)和华利签协议,这简直是左右逢源,随时转换角色。
后来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:经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华利将45%份额转给不二文化的协议,代表华利方的公章系伪造!而伪造公章者正是张坚,张坚本人对此行为供认不讳。
网上有消息称,张坚伪造公章是受华利方面指示。
大伙儿明白没,转让协议张坚代表华利用的是伪造公章,在法律层面来说转让协议应该是无效的。
然后在不二不知情的情况下,张坚悄悄摸摸代表不二和华利签的发行协议,用的是真实公章。
“张坚和华利签署的发行协议,虽然是背着公司,但他是法人代表,真实公章,法律层面是真实有效的。”一位何姓律师告诉金妹儿:“法人代表这个位置太重要了,除非不二能证明张坚签发行协议是超出委托的权限范围,是无权代理,才算是无效。但从这起事件看,这应该是在权限范围内的。”
在这位律师看来,发行协议上,吴秀波和不二文化并不占优势。
而转让协议更不乐观:“有些章如果是公司当事方自己刻的,只是没有去公安局备案,但当事公司自己认可、且履行了合同,形成既定事实,就不算伪造公章,是有效的。”
问题恰恰在于,张坚伪造的华利公章,华利方面并不承认,也不履行合同。从法律层面来说,合同确实是无效的。
目前看,不二文化和吴秀波基本处于劣势,华利用两种不同合同(转让和发行),一真一假公章,从法律层面上占到了优势。
吴秀波该如何应对?
“如果不二声明是完全真实的,单看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,华利是把不二坑了,且基本把退路都封了。”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金妹儿:“当看到不二的声明时,我就感觉这次吴秀波栽了,从他的绯闻到案件曝光,真的是环环相扣。”
据他所说,如果不二文化想证明转让合同是有效的,可以从真金白银实际投资金额上入手。“不二说转让了,华利不承认,那就直接看项目财务,看看华利到底掏了好多钱。”
金妹儿也注意到,不二声明,在制作过程中,华利没有按时且足额支付投资款。
要注意的是,伪造公章的张坚恰恰负责不二文化的财务管理,而且据说他被带走后,《大军师司马懿》项目财务极为混乱,连审计师都一时理不清。
众所周知,影视行业账目是最容易做手脚的,何况张坚管了财务这么久,说不做手脚是不可能的。
“以目前情况看,想从财务方面着手还是有一定难度。但是,即使从财务上证明了华利确实只投了5%,不该享有50%的受益,还有发行合同呢,根据发行合同可以要求分成,估计也是一大笔钱。而发行合同是合法的。 ”
这位人士认为,不二文化想反击,关键口就在张坚身上。
“张坚是这些合同的签订人,如果他能证明,假造公章是受华利指使,发行合同也是受其指使,构成欺诈,可能有转机。但目前看,张坚显然是和华利是利益共同体。”
按照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“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即使张坚坐牢了,最多坐牢十年,还不算减刑,能让他甘心坐牢的,肯定是有能让他满意的代价。退一步说,张坚就是都承认了,但他不是华利的法人代表,华利也可以不承认,说张坚是为了脱罪拉人下水。”上述人士表示。
当然,到底孰是孰非目前还不清楚,这起商业纠纷结果到底如何也还是未知数,但就目前透露信息看,不二文化及吴秀波处境不利。
众所周知,目前中国演艺界不少明星都在走“演而优则商”道路,影视与资本相互辉映,明星凭借着进军商界、资本市场而实现财富迅速增长,名利双收。
在他们沉侵于轻松发财快乐的同时,也忽略了商界的残酷、资本市场弱肉强食的本质。
一念天堂、一念地狱,这就是资本的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