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加入桌面 | 手机版 | 无图版
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
排名推广
排名推广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LG » 四川 » 成都 » 邛崃 » 正文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(第二批)加征关税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8-04  浏览次数:55
核心提示: 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%关税的措施。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加征税率由10

 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%关税的措施。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加征税率由10%提高至25%。美方背离了双方多次磋商共识,单方面再次升级了贸易摩擦,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,破坏全球产业链和自由贸易体制,实质性损害了我国国家和人民利益,也将对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。

  针对美方上述措施,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,加征25%、20%、10%、5%不等的关税。如果美方一意孤行,将其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,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。

  中方采取上述加征关税措施,目的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,通过反制措施遏制贸易摩擦升级,同时,相关措施也尽可能减少对我国国内生产、人民生活需要的影响。上述措施实施后,有关部门将会同社会各界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估,力争把措施对我国国内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。

  中方承诺,将继续按照既定部署和节奏,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开放,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,坚定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和多边贸易体制,与世界上一切追求进步的国家共同发展、共享繁荣。

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(第二批)加征关税的公告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
  2018年8月3日

  【相关报道】   (原标题: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(第二批)加征关税)

 
 
[ LG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推荐图文
推荐LG
点击排行
 
最新供应信息
 
 
购物车(0)    站内信(0)     新对话(0)